关于财务管理的常规要求
财务管理制度是财务工作统一思想认识、统一计划管理、协调行动、分清职责,健全组织,使工作有秩序进行的依据,为此必须做到:
1、上级和学校行政布置的任务和要求及有关规定编制学年、学期经费预决算,经行政会议批准以后,由事务主任负责执行,校长室签批。
2、教育教学改革的深入,必然会有一部分临时性开支,临时性支出由校长室决定,并纳入每月计划,由校长签批。
3、学期的经费开支、大致情况须定期向教师代表汇报,征求意见,做到民主理财、精打细算、合理安排、注意效益。
4、经费支出,都要按原始凭证结报,严格执行开支标准,不得自行提高或变相提高,并实行校长“一支笔”审批制度。
5、经费必须集中管理,统一收支,不搞帐外资金和设“小金柜”。
6、处支出和购置非日常办公用品及耐用消费品应由校长批准后再可购置、开支。
7、般情况下,购物由专人负责,购物发票须有经手人、校长签名或盖章,并注上用途,以作备查,不符合规定的事项有权拒绝支付。
8、公人来客往的招待费用本着节约的原则,基本上在食堂就餐(快餐),陪伴人员归口应酬,小型活动一般不超过二人,费用由校长室统一签批。
9、人员要随时主动向总务主任和校长室反映财务活动情况,上交财务月报表,做到忠于职守,随时接受学校领导的调查和意见。
10、前应全面清理往来款项作出处理,对各项财产和物资应进行清点,做到账物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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